Product Information
Reviews
简介
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。
2003年,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》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,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,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(中国银监会)。
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,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“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。”同时,明确界定:“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。”
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:
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,
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、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,
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,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。
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,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,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等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