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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马恩岛金融监管委员会(Financial Supervision Commission,简称FSC)
马恩岛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5年11月1日,接管金融监管委员会及保险和基金管理局的职能。
监管目标:
1.保障按规范开展业务的客户的利益
2.减少金融犯罪
3.通过有效的监管维护马恩岛金融服务、保险、基金的优越性,以促进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马恩岛的经济和发展。
职能:
1.监管在马恩岛开展受监管业务的法人,业务范围包括存款机构、投资业务、、集体投资计划服务、信托服务以及现金转移服务、保险和基金。
2.维护监管机构的发展
3.调查违反“反洗钱反恐融资”法令的个人或组织
4.监管负责管理、行政、公司实体事宜的管理人员


